时间紧迫,尽快准备
1、成长性不够好的企业,且授权的知识产权少于10个;
2、研发费用日常做帐不规范,被税务抽查后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明;
3、总收入中,贸易性质产品的收入占比较大;
4、专项审计时从成本中挖掘研发费;
5、网上申报时,企业提供的证明附件材料不充分。
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持续了8年的高新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进行了重新修订。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请认定,包括事业单位,对于行业领域没有要求。
同时,山东省日前出台政策,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这项补助由山东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补助对象主要是从业人员不足300人、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可于次年2月底之前向所在市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补助已送到手边,就看您接不接了~
对于操作过高新认定的企业都知道,高新认定本就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专业化“的工作。而今年的新政策的实施细则更是让很多企业感觉到了高企申报难度之大。提前了解清楚新政策是当务之急,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咨询我们。电话400-860-1992!
知识产权与高新评审指标中的两项评分(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共计60分)密切相关,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对高企打分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1、今年新政策对知识产权的评分作出较大调整,不再只是数量多就能拿高分的局面了,现在保证量的同时还要体现质,这个质就表现在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相关度、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发明专利的得分高于实用新型或软著)。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取消了“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所以发明专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千慧建议企业将申请发明专利提上议程,为以后高企申报打牢基础。
2、讲到量,不得不讲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今年高新认定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即:一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只能用在一项产品(服务)上,且知识产权必须授权。所以一些企业在成长性不好的情况下想通过认定,则必须要在知识产权数量上做足功夫。
在这里千慧有个小提醒:满分档需要企业平均每年5项以上(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至少需要15项以上专利及对应的产品才能达到满分档)。所以知识产权数量少的企业,尽快启动实用新型和软著的申请(实用新型从申请到授权一般为6-8个月,软著一般3个月左右)。
千慧顾问们已做好准备,信心满满等待迎战!
1、重点抽查,一票否决
(1)从今年开始,高企材料上交后,税务部门加大了对没有做过加计扣除的企业重点稽查,在需企业提供专项审计研发费用与汇算清缴的研发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外,还要对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帐进行审核,甚至到企业进行实地帐务核实。
(2)对专项审计从生产成本中列支研发费的企业,税务部门对高企评审具有一票否决权。
(3)企业的年度报表,若管理费用下对研发费用有单独列支,建议要达到高企对研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求。
2、追溯3年
企业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也就是说,2017年拟申报高新的企业,如果前三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没做的,则在2016年年度汇算清缴前可以做三年追溯。
1. 2015年(含)以前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含)以后需要重新认定的,之前获得认定时已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还能继续使用?
答:如果企业之前获得认定时使用的是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按照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不能继续使用。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无使用次数限制。
2. 如果企业月初科技人员数为20人,月末时为22人,其中2名是新进人员,那么在统计月平均人数时,是不是能把这新来的2名算进去?
答:首先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科技人员”的定义判断2名新进人员是否符合统计要求,如果符合,则可以计入当月平均人数,反之则不可计入。
3. 失败的研发活动是否可以进行归集?
答:只要是研发活动,不管是否成功,都可以进行归集。
4.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税务总局2015年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要求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5. 哪些情况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6. 如何对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公示进行举报?
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地方认定机构“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地方认定机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和税务部门组成,各组成单位的门户网站均设有独立的举报信息或电话,对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可联系地方认定机构进行举报。
千慧知识产权
400-860-1992
从今年的申报流程和评审来看,2017年及以后高企认定的工作量和获批难度均大幅增加,请企业必要提前做好准备,高企的认定程序相对比较繁琐,企业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去整理材料和做相应的规划,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还是交给专业的千慧知识产权来协助企业申请。
来源:知其二
编辑: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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