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主要时间点:
2014年4月15日,琼瑶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除了名字换了,关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4月19日,琼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发现于正抄袭后,就一夜没睡好,安眠药都加倍又加倍。琼瑶还一度表态,因为于正的抄袭,自己很有可能就此封笔退休。
5月27日,琼瑶的律师王军在微博中透露琼瑶起诉于正及制作公司的著作权案已经立案,“琼瑶老师诉电视剧《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及制作公司侵犯《梅花烙》著作权案,今天上午已正式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立案。期待案件的审理能够为影视行业的原创保护提供判例参考。”琼瑶方提出2000万赔偿请求,并表示所得将全部捐予慈善机构,最终希望能规范行业行为。
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琼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从5月立案到宣判的8个月时间里,琼瑶本人经历了很大的精神煎熬,判决符合琼瑶的预期,也尊重了事实。他还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琼瑶求和解,但并为让人看到诚意。他表示,琼瑶胜诉代表着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希望琼瑶能继续创作《梅花烙传奇》。
那什么是抄袭呢?怎样认定作品是不是抄袭呢?“千小慧”带您来看看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对抄袭行为的认定。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原、被告作品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似的时候,对于是否构成抄袭的认定是比较容易的。但当被指控抄袭之处仅涉及作品的构思、语言风格、人物特征及关系、主要情节、个别语句等且散落在作品的各个部分、文字等最终表达不尽相同时,对是否抄袭的认定就要复杂的多。
抄袭的判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具体作品中,哪些部分属于思想、哪些属于表达,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许多情况下,作品中的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点并不十分清晰,也无法事先确定一个划分的基本原则,只能在个案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二,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不应绝对排除出抄袭的判断之外。
思想、主题、情感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在确定某一作品的保护范围时,应将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排除在外。但是,并不意味着在判断两部作品是否相同或者相似时,也需仅对表达进行对比,而将作品的思想、主题、情感排除出去。两部作品,尤其是“改头换面”抄袭的作品与原告的作品,是否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思想、主题、情感,对认定是否相同或者相似,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第三,对于小说而言,即使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
小说是典型的叙事性文学体裁,长篇小说又是小说中叙事性最强、叙事最复杂的一种类型。同时,文学创作是一种独立的智力创造过程,更离不开作者独特的生命体验。因此,即使以同一时代为背景,甚至以相同的题材、事件为创作对象,尽管两部作品中也可能出现个别情节和一些语句上的巧合,不同的作者创作的作品也不可能雷同。
第四,对被控侵权的情节和语句是否构成抄袭,应进行整体认定和综合判断。
对于一些不是明显相似或者来源于生活中的一些素材,如果分别独立进行对比,很难直接得出准确结论,但将这些情节和语句作为整体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相同或近似是整体抄袭的体现,具体情节和语句的抄袭可以相互之间得到印证。如果单独对某一情节和语句进行对比就认为构成剽窃,对被控侵权人是不公平的。但如果在两部作品中相似的情节和语句普遍存在,则应当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的情节构成了相似。
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一审宣判,琼瑶胜。判决结果获得众多编剧及业内人士力挺。其实早在2006年,郭敬明的抄袭案也引发了众多关注。虽然当时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女作家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郭敬明与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21万元。但多年过去,郭敬明的歉意迟迟没来。目前多家网络图书销售平台仍在出售《梦里花落知多少》。
8年过去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在逐渐加强,琼瑶诉于正一案的判决中对侵权作品的处理以及执行的情况也是未来一个重要的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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