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已经不是乔布斯时代带给消费者和旁观者惊喜的状态了,很多iPhone6的泄露内容竟然和真实的一模一样。作为一个关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小编,在发布会前也做了一些猜想,比如就有关于iWatch的内容。
按照之前苹果公司的风格,命名原则一般都是“iPhone”、“iPad”、“iPod”、“iMac”产品及最近大热的“icloud”服务等此种形式。为什么这次把新推出的智能手表叫“Apple Watch”而不直接叫做“iWatch”呢?(实际上,在此之前已经有一款产品带着母商标,就是“Apple TV”)
首先,回忆一则“旧闻”。
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iPad”商标。
2009年12月,苹果公司从台湾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由于深圳唯冠员工袁辉与麦世宏参与谈判,苹果认为转让协议也包括了iPad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
2010年1月,苹果正式发布iPad。
2010-2012年间,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多次就“iPad”商标相互起诉。(非本文重点,暂且不表)
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问题达成和解,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
简单总结一句就是:苹果公司不忍放弃中国的巨大市场,忍痛花6000万美元向他人买下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独占使用权。
此事刚刚过去两年,苹果公司对此一定记忆犹新。
但是,苹果公司也没有放弃“IWATCH”商标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事实上,早在2013年6月3日,苹果公司就向中国商标局提交了该商标在第14类手表上的申请,通过商标局公开信息,“IWATCH”在表上的商标最早由天时(远东)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13日申请,但已无效。有效地商标申请中苹果公司的申请是最早的,目前该商标仍处于商标局审查中,加之在先有几家公司的“IWATCH”商标申请都被驳回无效的事实,苹果公司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取得“IWATCH”在“表”上的商标注册权利。
作为第9类“个人数字助理”等可能与智能手表之后增加的功能相关的类别上,苹果公司相同的2013年6月3日的申请更不占优势,甚至早在2013年2月份就有公司尝试申请该类别上的“IWATCH”商标。
综上,通过对最关键的两个类别的分析,苹果公司若急于发布“IWATCH”商标,后期面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太大。为避免再现“iPad”面临的商标境遇,苹果公司选择了更为稳妥的“Apple Watch”。这样在手表上,“Watch”为通用名称,“Apple”为苹果公司的注册商标,这样就把该产品在商标上的风险降到极低了。
以上为针对苹果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的分析,我们现在不能确定苹果公司因为在中国大陆的商标难以取得注册而被迫改名,但这一定是苹果公司考虑的因素之一。
中国大陆已经是一个有巨大潜力的市场,苹果公司不会轻易放弃。看看那些因为iPhone6没有在中国大陆首发,甚至第二批名单也没有出现的时候人们的反应吧!众多黄牛涌向国外抢购并在国内以翻几番的价格卖给狂热者,中国大陆客在排队买手机时发生冲突,黄牛疯狂囤货赚翻但在中国大陆上市后赔惨。类似的新闻真真假假充斥着人们的眼球。库克们在偷着乐的同时,想必也在考虑,我们只是一个企业,我们的目的还是盈利,这也是对股东的负责任,在这样的权衡下,没有必要为了强推一个商标而付出过大的代价,“iPad”高价买商标是因为产品已经上市了,智能手表还没有,一切还来得及。iWatch或者Apple Watch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APPLE。
通过此举我们看到了苹果公司对于商标的重视,还有一点也是确定的:苹果公司以后会尽可能地在新产品发布之前解决好商标问题。
今后,苹果可能会更重视中国大陆的商标注册,一定程度上其在中国商标局的商标申请可能预示着其将在未来发布什么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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